为进一步加强协作,完善部门合作机制,严格落实防雷减灾责任制,努力减少雷电灾害损失,近日,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气象、住建、发展和改革、经济商务和安监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部门协作机制依法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加强全县防雷减灾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各级项目审批部门在区域规划编制、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中要统筹考虑气候可行性和气象灾害的风险性,要把防雷工程配套建设经费纳入主体建设工程的投资预算;二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要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纳入当地基本建设管理程序;三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与气象机构所属的防雷减灾单位建立科学、有效、便民的合作机制,将防雷装置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纳入综合监督管理范围;四是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生产目标考核管理体系;五是建设和使用单位要对其防雷减灾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委托专业防雷减灾机构依法进行雷击风险的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安全现状综合评价和专项安全评价。